知交所官網顯示,6月30日,土巴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巴兔)的IPO申請獲知交所受理。土巴兔曾于2018年向港交所遞交IPO申請,后又撤回。時隔三年,土巴兔轉向創業板申請首發。
據招股書披露,土巴兔作為一站式互聯網家裝平臺,通過賦能家裝辦事供給商,進而實現了平臺與供給商協力,連續為全國業主提供優質、高效、方便的家裝辦事。匯報期內,公司以互聯網家裝平臺業務為核心,依賴互聯網、大數據專業,以線上化、智能化的格式連結家裝辦事供給商和業主,從信息提名、買賣保障、質量監視、評價反饋等多個角度,為家裝產業介入者提供滲入到家庭裝修各個環節的全流程辦事。
土巴兔此次IPO擬發布不過份6000萬股,擬募集資本704億元,用于專業研發及數據平臺升級、運營信息平臺建設、運營辦事中央建通博體育設及全渠道營銷建設及增補流動資本等項目。
毛利率畸高 凈利潤水分大
據招股書披露,土巴兔的主營業務包含有線上平臺業務、自營家裝業務及其他。2018-2020年,土巴兔綜合毛利率差別為8159、9137和9385,毛利率連續攀升。此中,線上平臺業務的毛利率差別為9073、9383和939,收入占比差別為8572、9634和9994,是土巴兔的重要收入和利潤起源。
比擬之下,同業可比上市公司齊屹科技的綜合毛利率則減色不少。2018-2020年,齊屹科技的綜合毛利率差別為5909、6597和5681。匯報期內,土巴兔的綜合毛利率不光遠高于齊屹科技,並且差距在逐年加大。2018年,土巴兔的綜合毛利率比齊屹科技超出225,到2020年,這一差值已高達3704。
從數值變動趨勢來看,導致土巴兔和齊屹科技綜合毛利率差距逐年加大的來由是兩家公司綜合毛利率變動趨勢的背通博娛樂城ptt離。匯報期內,土巴兔的綜合毛利率在連續攀升,而齊屹科技綜合毛利率則展示整體波動降落的趨勢。
不論是毛利率還是毛利率的變動趨勢,土巴兔均優于齊屹科技。對于這種無法無視的優勝,土巴兔表明,公司的整體毛利率相對較高,重要與兩方的業務模式不同關連。
但是,也正是由於連續攀升的高毛利率加持,土巴兔在營業收入增速顯露下滑,甚至負增長的場合下,凈利潤仍維持連續增長。
2018-2020年,土巴兔實現營業收入5834983萬元、6803351萬元和6154525萬元,2019年及2020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差別為166和-954,尤其是2020年,土巴兔的營業收入已顯露負增長;同期,通博不出金土巴兔實現的凈利潤差別為386297萬元、79679萬元和865969萬元,2019年及2020年,凈利潤同比增速差別為10542和853,盡管凈利潤增速也大幅下滑,但凈利潤規模仍維持增長態勢。
不過,從經營事件產生的現金流凈額來看,土巴兔連續增長的凈利潤成色幾何仍有待商榷。
招股書顯示,2018-2020年,土巴兔經營事件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差別為-3272942萬元、-3051478萬元和841236萬元。2018年及2019年經營事件產生的現金流凈額連續為負,且金額較大。也即是說,匯報期內,盡管土巴兔的凈利潤在連續提升,但并沒有收到相應的現金。
對此,土巴兔辯白稱,重要來由系經營性應付項目減少,具體為:(1)公司2018年起引入平安無事銀行(20030, 036, 183)電商見證寶,將此前通過自有銀行賬戶接收的平臺業主預存裝修款等轉入電商見證寶資本托管付款總結辦事賬戶;(2)自營業務終止同步通博出金發還裝修公司配合押金擔保金;綜合導致其他應支付減少較多,使得經營事件現金流展示凈流出。若不斟酌前述陰礙,2018年及2019年經營事件現金流量凈額差別為214663萬元和619萬元,與凈利潤之間的不同將明顯縮小。
但即便是在剔除上述因素的場合下,2018-2020年,土巴兔累計實現的凈利潤高達2049062億元,而累計產生的經營事件現金流凈額僅為1118699萬元,僅為累計凈利潤的546,連續增長的凈利潤成色幾何由此可見一斑。
薪酬勾稽關系反常
招股書顯示,2018-2020年,土巴兔發作的員工薪酬總額差別為2613117萬元、2284581萬元和1984914萬元,付款給職工以及為職工付款的現金為256287萬元、2321639萬元和1996712萬元。
由此可知,2018-2020年,土巴兔應付職工薪酬應差別提升50248萬元、-37058萬元和-11798萬元。
但從招股書披露的信息來看,匯報期內,土巴兔應付職工薪酬變動場合卻與此大相徑庭。
招股書顯示,2018-2020年各期末,土巴兔應付職工薪酬差別為32184萬元、259472萬元和276745萬元,2019年終應付職工薪酬金額較2018年終減少62368萬元,2020年比2019年提升17273萬元。
對于應付職工薪酬的變動,土通博巴兔辯白稱,2019年終應付職工薪酬金額較2018年終有所減少,重要系2019年終員勞工數減少所致。2020年終,在員勞工數與2019年終根本持平、2020年業績較2019年有所增加的底細下,相應的2020年終應付職工薪酬較2019年終略有增長。
但疑問是,為什麼基于匯報期各期發作的員工薪酬總額和付款給職工以及為職工付款的現金所得到的期末應付職工薪酬金額變動場合,徹底差異于由應付職工薪酬所得到的結局呢?尤其是2020年,當年發作的員工薪酬總額為1984914萬元,當期已付款現金1996712萬元,在發作額低于現金付款額的場合下,為什麼2020末的應付職工薪酬反而比2019年終多了17273萬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