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娛樂金主后方存債務風險菲菱科思IPO添堵

  前次IPO撤單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訊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菲菱科思)重整旗鼓再度向創業板倡議沖擊。如今,IPO列隊近半年時間,菲菱科思對外披露了二通博直播輪問詢回復觀點并除舊披露了招股書。2018-2020年,新華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三)成為了菲菱科思不得不提及的主要腳色,匯報期內均為公司功勞超八成營收,稱得上是公司金主。但是,正值菲菱科思IPO要害期,新華三間接大股東紫光集團卻顯露了債務危害,這種場合是否會對新華三前程的支付本事和信譽場合產生陰礙,目前還是未知數。另有,作為菲菱科思的募投項目之一,海寧中高檔互換機生產線建設項目重要是為新華三配套,這是否會導致公司客戶會合度進一步上升也是菲菱科思需求面對的質疑。

  新華三扮雙角

  匯報期內,新華三既是菲菱科思大客戶也是公司供給商。

  據了解,菲菱科思主營業務為網絡器材的研發、生產和販售,以ODMOEM模式與網絡器材品牌商進行配合,為其提供互換機、路由器及無通博優惠線產物、通訊器材組件等產物的研通博娛樂城評價發和制造辦事,早在2017年,公司就曾沖擊創業板上市,但是在2018年7月撤單。

  數據顯示,2018-2020年,菲菱科思對前五大客戶的販售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差別為9363、9759和9945,此中對新華三的販售金額占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差別為8479、8755和80,向新華三販售實現的收入差別為766億元、911億元和1211億元。

  對于菲菱科思營收依靠新華三的場合,監管層也進行了盤問。在二輪問詢中,監管層首個疑問便是第一大客戶新華三,要求公司說明對新華三是否存在重大依靠,對公司連續經營本事是否構成重大不幸陰礙,販售收入高度會合于新華三是否對公司新客戶及新產物擴展造成障礙,是否具備孑立面向市場獲取業務的本事。

  菲菱科思表明,企業級網絡器材市場會合度高,華為、新華三、思科、星網銳捷(26500, -070, -257)等少數品牌商佔領內地大部門市場份額,展示寡頭競爭的市場格局,公司通博不出款的重要目的客戶為上述網絡器材品牌商,因此客戶會合度較高。公司向第一大客戶新華三販售占對照高,屬于為夯實業務根基、均衡產能分發、維護客戶關系作出的戰略抉擇。

  除了穩居第一大客戶之外,新華三還是菲菱科思的供給商。

  2018-2020年,菲菱科思向新華三采購額差別約為41873萬元、616381萬元、944182萬元,采購占比差別為052、661、728。此中,2019年、2020年新華三差別是菲菱科思的第三大供給商、第二大供給商。

  募投項目之一為新華三配套

  營收八成來改過華三的場合下,菲菱科思募投項目之一通博傳票還要為新華三配套。

  招股書顯示,此次謀求創業板上市,菲菱科思擬募資504億元,投向海寧中高檔互換機生產線建設項目、深圳網絡器材產物生產線建設項目以及智能終端通訊專業試驗室建設項目,上述三個項目差別擬投入募資額2億元、252億元、519657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海寧中高檔互換機生產線建設項目是為新華三配套項目,而在初次申報招股書中,菲菱科思卻并未對此進行披露。

  據菲菱科思介紹,海寧中高檔互換機生產線建設項目優先為新華三供給中高檔互換機,建成后安排產能若向新華三一個客戶供給即可全體消化,全體產能配套給下游客戶新華三,項目達產后預測年新增中高檔互換機產能60萬臺,年新增營業收入162億元。

  對于上述場合,知交所也要求菲菱科思說明未在初次申報招股書中披露募投項目為新華三專供配套項目標來由,關連信息是否對投資者判斷公司客戶會合危害、連續經營本事危害具有重大陰礙。

  投融資專家許小恒對北京商報表明,IPO公司營收重度依靠單一公司的場合下,若前程進一步提升買賣規模,可能會導致客戶會合度進一步上升,對IPO公司的業績不亂性構成一定的不幸陰礙。針對關連疑問,北京商報向菲菱科思方面發去采訪函,但是截至發稿,對方并未回復。

  紫光集團陷債務危害

  作為新華三的間接大股東,紫光集團陷入了債務危害,這是否會對新華三前程的支付本事產生陰礙還不得而知。

  據了解,新華三為上市公司紫光股份(25590, 018, 071)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招股操作指南簽約日,紫光集團通過西藏紫光通訊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紫光股份4645的股份,是紫光股份的間接控股股東。

  但是,自本年7月以來,紫光集團及其關聯方多只債券顯露違約,評級機構中誠信多次下調紫光集團及關連債項信譽品級,從信譽品級AAA調降至信譽品級C。另有,債權人徽商銀行以紫光集團不可清償到期債務、財產缺陷以清償全體債務且顯著缺乏清償本事、具備重整代價和重整可行性為由,向法院申請對紫光集團進行破產重整。

  依據目前最新進展場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判定對紫光集團及其子公司北京紫光通訊等實際合并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團控制人充當紫光集團等七家公司實際合并重整控制人。

  針對上述危害事項,知交所也要求菲菱科思交融紫光集團債務違約及破產重組最新進展、新華三更改互換機供給商的難易水平等,披露該事項對新華三及公司的連續經營本事是否存在重大不幸陰礙。

  據菲菱科思介紹,客戶新華三及其控股股東紫光股份未對紫光集團債券提供保證。公司向新華三販售回款場合良好,紫光集團及其關聯方存在的債務違約危害暫未對公司的連續經營和販售回款造成重大不幸陰礙。

  孑立經濟學家王赤坤則對北京商報表明,不論紫光集團的重整可否順利推動,都有可能顯露紫光股份或新華三實控人發作改變的情境,這可能會導致新華三業務顯露波動,進而對IPO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幸陰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