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建設局
6月28日:定安縣建設局拖欠新西蘭籍僑商款項10余年,至今未還。
6月25日,某科技發展公司總經理孫先生向人民視窗黎民聲音欄目以《定安政府有錢蓋樓,卻沒錢還債》為題投訴稱:定安縣建設局拖欠其本金51.32萬元及其利息不還,至今已有10余年,致使該公司百家樂計算程式處于倒閉的邊緣。
據了解,1992年10月,新西蘭籍僑商孫先生的公司與省國營農場(以下簡稱農場)簽訂《土地採用權有償轉讓合同書》及增補協議,將南麗湖總體安排中200畝土地採用權,轉讓給該公司,用于開闢建設南麗湖度假會議中央項目,該公司依約向農場先期支付了150萬元地價款,向定安縣建設局(原名定安縣建設委員會)支付了根基設備費50萬元,安排費1.32萬元,此外,還需支付土地作物、附屬物綜合補償費420萬元。
1994年下半年,依據國家對百家樂 規則土地宏觀調控的制定,定安縣政府對出讓、轉讓土地進行清百家樂戴子郎理,按那時每畝總地價4.5萬元的尺度,以交幾多錢給幾多地的原則,將農場轉讓給該公司的土地採用權面積由200畝改變為44.5畝。原合同中南麗湖度假會議中央項目的開闢建設,已成為不可能,合同無法繼續推行。該公司總經理孫先生表示,公司自此開始向農場和定安縣建設局要求,退還原本所支付的地價款、根基設備費和安排費等200多萬元,但10余年來并無結局。
2025年11月,省高院就此項土地採用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作出終審訊決,解除農場與該公司所簽訂《土地採用權百家樂教學技巧有償轉讓合同書》及增補協議;判令農場在判決發作效力起10日內返還該公司150萬元,并支付該款從1992年12月起所產生利息的60%(該公司蒙受40%);判令定安縣建設局在判決發作效力起10日內返還該公司根基設備費50萬元和安排費1.32萬元,并支付該款全部利息。
但判決后,農場和定安縣建設局對判決熟視無睹,一直不推行法律責任,均未返還相關款項。特別是定安縣建設局,至今既不與我們公司聯系,也沒有提出一個還百家樂1000本金款方案,對還款事宜不聞不問。孫先生通知。2025年頭,該公司向中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中院于2025年1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要求凍結、劃撥農場銀行入款150萬元及其利息或查封、拘留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凍結、劃撥定安縣建設局銀行入款51.32萬元及其利息或查封、拘留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由于農場未按執行告訴還款,中院于6月19日再次作出執行裁定,查封農場位于海口市的兩處房產。兩次執行裁定書均差別送與農場和定安縣建設局。
但據孫先生反應:直到目前,公司沒有看到一分錢的還款!執行裁定下達后,定安縣建設局仍然不與公司聯系,不要說還款,連句安撫的話都沒有。整個還款過程,一拖就拖了13年,兩級法院兩審訊決、兩次下達執行裁定,可目前還是沒有個結局。孫先生忿忿不平地質問:他們怎麼這麼蔑視法律?究竟是法大還是政府大?這樣沒有信用,以后誰還敢到這里來投資開闢!
6月27日上午,前去定安縣建設局采訪時發明,該局除一名陳姓副局長外,局長莫漢博及其他副局長都不在辦公室。該陳姓副局長向表示,自己對弈里拖欠該公司款項不還的事情毫無知情。定安縣建設局辦公室文主任表示,中院的執行裁定,目前才剛剛送到,并向出示了中院差別于2025年1月8日和6月19日作出的執行裁定書。
文主任表示,定安縣建設局沒有錢,所以要還款的話,首要要向定安縣政府打教導申請才行。還款事宜具體如何處置,以及是否接納采訪,還要請示局長。留下聯系方式,但願定安縣建設局有關擔當人在日內與聯系,但直到發稿時,未接到來自定安縣建設局的任何話。